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弹性学制普通专科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高职扩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0469;在豫招生代码:6045。
第八条 学校校区分布: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6号(龙子湖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46号(英才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北林校区)。各专业就读地点以新生入学须知内容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设高职扩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职扩招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高职扩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方式及培养方式
第十二条高职扩招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河南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但不含对口招生。
(二)招生计划:240人,计划分类:弹性学制,学制3年。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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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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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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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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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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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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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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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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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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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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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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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招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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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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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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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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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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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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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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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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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招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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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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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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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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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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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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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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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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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招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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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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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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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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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学制
|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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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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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招理科
|
专科
|
三年
|
3600
|
弹性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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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
40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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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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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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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3300
|
弹性学制
|
工商企业管理
|
20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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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
专科
|
三年
|
3300
|
弹性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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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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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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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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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3300
|
弹性学制
|
电子商务
|
20
|
C
|
文理兼收
|
专科
|
三年
|
3300
|
弹性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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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培养方式
对录取考生采取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教学形式进行培养。
第十五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高职扩招计划通过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和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方式
报考我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的考生,凭本人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8:00,报名时仅限报考我校1所学校和校内招生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同类别专业间调剂(A、B、C三类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
(二)准考证领取
报考我校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1月22日8:00至17:30到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龙子湖校区2号教学楼东南角的招生咨询室领取准考证。
第五章 测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测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考生持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我校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和地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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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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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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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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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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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至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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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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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龙子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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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免试
免试对象和条件:严格参照上级部门规定政策执行。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将申请材料(须携带资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于2019年11月14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送到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英才校区教学办公楼办事大厅招生办公室服务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免试考生进行认定。
第十九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
划定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清”的原则,根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相关规定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身体条件
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关于考生体检的相关材料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块发放,对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三)公示
凡被我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相关待遇
此次录取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奖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附则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由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产生的特殊情况由学校高职扩招领导小组研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决定。
(三)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6号(龙子湖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46号(英才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北林校区)。
咨询电话:0371-63515953、86176188、65765051
传真:0371-63515953
学校网址:http://www.hnuah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nuahe.edu.cn/